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多少年?

我朋友涉及生产、销售劣药,现在被警方调查。我很担心他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想了解下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判刑标准到底是多少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况呢?
张凯执业律师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要理解这个罪名,首先得清楚什么是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都属于劣药。


关于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是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而“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


此外,如果单位犯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单位有这类犯罪行为的,不光单位要交钱受罚,相关负责人也要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来判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或者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就属于自首,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些因素。但如果是累犯等情况,则可能会从重处罚。总之,生产、销售劣药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