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听说有人因为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被抓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我想知道如果有人犯了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量刑会根据什么情况来变化呢?
张凯执业律师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去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危害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主要依据猎捕的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等来判断。比如,猎捕不同级别的濒危野生动物,其量刑的标准也不同。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量刑上有一定的区分。


举例来说,如果猎捕的是一只国家一级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可能就已经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而如果猎捕的数量较多,或者是对特别珍稀的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那就很可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司法实践中,还会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总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这也提醒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