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的辞退三期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一名上海的三期女员工,最近公司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我想了解一下上海目前最新的辞退三期员工的赔偿标准,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三期”员工,“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员工是指处于这三个特殊时期的女职工。在法律上,对“三期”女职工有特别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经济性裁员、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辞退“三期”女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违法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上海地区,对于辞退“三期”员工的赔偿,除了上述法定的赔偿金外,司法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三期”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同时,如果女职工有证据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总之,用人单位辞退“三期”女职工的赔 偿是多方面的,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