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诈骗犯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山西,身边有人遭遇了诈骗,想了解一下在山西对于诈骗犯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是根据诈骗金额来量刑吗,不同的金额区间对应的刑罚分别是怎样的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诈骗罪的量刑并不是根据省份来单独制定,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数额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八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此外,在量刑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是否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