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后是否存在优先权?

我租了一间商铺,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我还想继续租这个铺子,听说有个优先权,不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我就想知道,商铺合同到期后到底有没有优先权呢?要是有的话,我该怎么去争取这个权利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商铺合同到期后是否存在优先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优先权”在法律语境下的含义。这里所说的优先权,通常指的是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商铺有优先于其他潜在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一定享有优先承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面,并没有对优先承租权作出强制性规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承租人就完全没有机会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明确约定了优先承租权的相关条款,那么当合同到期时,在符合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就拥有优先承租该商铺的权利。例如,合同中写明“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租赁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这样的条款就赋予了承租人优先承租的依据。


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优先承租权,那么在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就不具有法定的优先承租权。此时,商铺是否继续出租、租给谁,主要取决于出租人的意愿。但在实际操作中,基于商业合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出租人可能也会优先考虑原承租人。


如果合同中有优先承租权的约定,原承租人若想行使该权利,需要在合同到期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出租人表达继续承租的意愿。比如,合同规定需在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那么承租人就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人。若出租人拒绝原承租人的续租请求,原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优先承租权。


综上所述,商铺合同到期后是否存在优先权,关键在于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不存在法定的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