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人员辞职,公司应该给予赔偿吗?
我是公司外聘的员工,现在打算辞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是怎样的。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外聘人员辞职公司是否应给予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正常情况下的辞职赔偿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外聘人员是依据此条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后正常辞职,一般来说公司是不需要给予赔偿的。这是因为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流程,公司并没有过错。
然而,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可能就需要给予赔偿。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外聘人员辞职,公司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