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赔付后司机是否还应补偿?

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但伤者家属还要求我额外补偿。我不太清楚在保险赔付之后,我作为司机到底还有没有补偿的义务,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再补偿吗?
张凯执业律师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赔付后司机是否还需要补偿,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保险赔付则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是,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事故责任来分担。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保险的赔偿金额足以覆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不存在保险免责的情形,那么司机通常不需要再进行额外补偿。例如,车辆购买了足够的商业三者险,保险赔付已经满足了伤者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各项赔偿要求,司机就无需再额外掏钱。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司机可能需要进行补偿。 一是保险合同中存在免责条款,导致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比如,司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免责条款拒绝部分或全部赔偿,那么这部分未赔偿的损失就需要司机自行承担。 二是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了保险的赔偿限额。即使购买了商业三者险,也可能存在保额不足的情况。比如事故造成了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后仍有较大缺口,此时司机需要按照责任比例对超出部分进行补偿。 三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物质损失赔偿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其他赔偿项目。有些情况下,保险可能不涵盖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司机可能需要对这部分进行补偿。 总之,交通事故保险赔付后司机是否还应补偿,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保险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