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把两份合同都收走了,说他们统一保管。我有点担心这样对我没保障,想知道劳动合同我自己是不是必须留一份,留着有什么用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劳动合同自己是要留一份的。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持有。这一规定不仅是对劳动者知情权的保障,更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劳动者留存劳动合同有哪些重要意义呢?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它能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合同中会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些方面出现争议时,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举个例子,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岗位,劳动者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留存劳动合同有助于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维权。当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合同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重要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从而增加维权的难度和成本。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让其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自己。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是非常必要的,它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劳动者应该重视自己的这一权利,确保自己持有一份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