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

我最近打算借钱给朋友,朋友说不用写借款用途,我有点犹豫。我担心不约定借款用途会有风险,但又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个人借款到底有没有必要约定借款用途,约定和不约定会有什么不同的法律后果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个人借款的场景中,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个人借款是否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呢?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借款用途指的是借款人拿到这笔钱后打算怎么使用,比如是用于买房、做生意,还是偿还其他债务等。而借款合同则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强制必须约定借款用途,但在实际操作中,约定借款用途是有诸多好处的。


对于出借人来说,约定借款用途能有效降低风险。假如借款人把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从事高风险的投资,这会大大增加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可能性。当约定了借款用途后,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用途,出借人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对于借款人而言,约定借款用途也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时,借款人就能避免因违反约定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同时,这也有助于借款人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确保借款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不过,即使没有约定借款用途,借款合同在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依然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个人借款必须约定借款用途,但从保障双方权益、降低风险的角度出发,约定借款用途是一个值得推荐的做法。在借款时,双方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借款用途,这样在遇到问题时,就能依据合同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