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债务配偶需要偿还吗?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一些债,债主现在找我让我还钱。我都不知道他这些债务是怎么产生的,也没花过他用这些钱买的东西。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丈夫的债务我到底需不需要偿还啊?
张凯执业律师

在婚姻关系中,丈夫的债务配偶是否需要偿还,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而答案并不是简单的“是”或“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这就是为了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或者两人一起开公司借的钱用于公司经营,这属于共同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呢,就是夫或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有偿还的义务。例如,丈夫在妻子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两人一起签合同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装修,这显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和丈夫一起偿还。又或者丈夫以个人名义借了钱,但这笔钱是用于日常家庭买菜、孩子上学等开销,这也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妻子同样有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配偶不需要偿还。比如丈夫瞒着妻子在外面赌博欠下的债务,这明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就不用偿还。再比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和家庭毫无关系的项目,而且妻子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这笔债务通常就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妻子是同意的,那么配偶可能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


在实践中,如果遇到这种债务纠纷,债权人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配偶如果认为这是丈夫的个人债务,不用过于慌张,要积极收集证据来证明该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也应该明确各自的财务状况和债务情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总之,判断丈夫的债务配偶是否要偿还,关键在于确定债务的性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