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四川工作时受了工伤,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现在打算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想了解一下四川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也知道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标准内容。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在四川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与伤残等级以及职工的年龄相关。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48个月;七级伤残为26个月;八级伤残为18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
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不足2年的,按全额的20%支付;不足3年的,按全额的30%支付;不足4年的,按全额的40%支付;不足5年的,按全额的50%支付。但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这里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该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同的统筹地区,该平均工资的具体数额可能不同,因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也会有所差异。职工在计算自己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需要根据当地公布的具体数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