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有哪些规定?
在四川,我不太清楚涉及诈骗罪时,到底达到怎样的金额或情节才会被立案。想弄明白四川这边关于诈骗罪立案的具体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有个底,遇到事情也知道如何处理。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或财物给了骗子。
在四川,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四川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具体数额标准也进行了确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在四川,当诈骗金额达到五千元及以上时,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
一旦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