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结转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的会计,之前没处理过税款结转的会计分录。现在到了结算期,不知道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结转该怎么做分录,也不清楚具体涉及哪些科目和操作步骤,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结转的会计分录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而税款结转就是把一个会计期间的税款相关账目进行整理和转移,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


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征收率为3%,先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即10300÷(1 + 3%) = 10000元,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0000×3% = 300元。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


当到了月末或季末进行税款结转时,如果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假设企业本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那么之前计提的增值税就无需缴纳,需要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若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在缴纳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另外,除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可能涉及到附加税,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假设企业缴纳了增值税3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则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0×7% = 21元,教育费附加 = 300×3% = 9元,地方教育附加 = 300×2% = 6元。计提附加税的会计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 36;贷: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9,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6。缴纳附加税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应交税费 - 应交教育费附加 9,应交税费 -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6;贷:银行存款 36。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结转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准确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来操作,以保证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