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被校外人员殴打,校外人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孩子在学校好好地上课,突然就被校外人员冲进学校给打了。孩子现在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影响,学习也落下了不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那个校外打人的到底要承担啥样的法律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学生在学校被校外人员殴打时,校外人员可能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校外人员的殴打行为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学生来说,医疗费就是因被殴打后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产生的费用。护理费如果学生受伤严重需要人照顾,照顾人员的费用也应由校外人员承担。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校外人员的殴打行为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学生通常属于未成年人,校外人员殴打学生的行为很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校外人员的殴打行为导致学生的伤情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学生被打成轻伤,校外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