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责任是在第几条法律规定的?

我在处理一个民事纠纷案件时,涉及到补充责任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补充责任在法律里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具体是在哪条法律条文里有明确规定,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也能更好地应对这个纠纷。
张凯执业律师

补充责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我国多部法律中都有相关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础性法典,对补充责任有不少规定。例如,在侵权责任编里,就涉及到补充责任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里规定的就是一种补充责任的情形。简单来说,如果在一个商场里,顾客因为第三人的侵害而受伤,而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那么商场就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承担责任后,还能向实际侵权的第三人去追偿。


再如《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也是关于补充责任的规定。比如一个孩子在学校里被校外人员打伤,而学校没有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等职责,学校就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之后也能向侵权的第三人去追偿。


除了《民法典》,在一些特别法里也可能存在补充责任的规定。不过《民法典》是民事领域里补充责任规定较为集中和基础的法律。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查找和适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以确保责任的正确认定和承担。当遇到涉及补充责任的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