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伤残等级有哪些?
在我国,伤残鉴定是确定伤害程度和赔偿依据的重要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伤残等级。伤残等级是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的。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伤残情况,意味着伤者的身体功能受到极大损害,基本生活可能都无法自理;而十级则是相对较轻的伤残等级,对伤者的日常生活影响相对较小。
接下来重点说说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对十级伤残有明确的规定,涵盖了多个方面。在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方面,如果出现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或者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等情况,都可能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在头面部损伤方面,一侧眼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一侧眼睑轻度畸形;一侧泪器损伤,遗留溢泪症状等都符合十级伤残标准。耳部损伤中,双耳听力障碍≥31dB HL,或者一耳听力障碍≥71dB HL,也属于十级伤残的范畴。
对于颈部及胸部损伤,如果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都可能被认定为十级伤残。腹部损伤方面,肝、脾或者胰腺修补术后;肾包膜下血肿经保守治疗后;胃、肠或者胆 道修补术后等情况,也符合十级伤残的标准。
盆部及会阴部损伤中,肾、输尿管或者膀胱修补术后;子宫或者卵巢修补术后;外阴或者阴道修补术后等都属于十级伤残的鉴定范围。肢体损伤方面,四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根骨折,影响功能;一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双上肢长度相差4.0cm以上;双下肢长度相差2.0cm以上;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等情况,都可能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手或者足功能也有相应的十级伤残标准。比如手功能丧失分值≥10分;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等。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中,青少年四肢长骨骨折累及骨骺;下肢任一大关节骨折后遗创伤性关节炎等也符合十级伤残标准。
在体表及其他损伤方面,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皮肤创面长期不愈合超过1年,范围达体表面积1%等情况也可鉴定为十级伤残。总之,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涉及身体的各个部位和多种损伤情况,具体的鉴定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标准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