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店里签了劳动合同,干了两天就不干了,有工资吗?

我在一家店签了劳动合同,工作两天后不想干了。我不太确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这两天的工资,毕竟工作时间很短,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我有没有权利拿到这两天的工资呢?
张凯执业律师

从法律层面来讲,您工作了两天是应该获得相应工资的。


首先,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工资,不会因为工作时间短而改变。


在您的情况中,您和店里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然只工作了两天,但这两天您已经付出了劳动,这是客观事实。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作时间短为理由,拒绝支付您这两天的工资。否则,就属于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和店里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既然您按照约定付出了劳动,店里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如果店里拒绝支付您这两天的工资,您可以先和店里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争取和平解决。要是协商不成,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