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给付利息?

我之前借钱给别人,当时签的借款合同里没约定利息。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想让对方给点利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所以来问问这种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付利息。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能否要求给付利息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这是从法律层面上对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做出的一般性规定。简单来说,如果借款合同里没有明确写明要支付利息,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出借人是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例如,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他们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没有提及利息相关内容,按照此规定,张三一般不能要求李四支付利息。


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借款之外的借款合同,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比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即使合同没有明确利息,也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利息以及利息的数额。


另外,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即便借款时没约定利息,但从逾期还款那一天开始,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还是以张三和李四为例,如果李四在借款到期后没有还钱,从逾期之日起,张三就可以要求李四支付逾期利息。


综上所述,对于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在借款期内,一般不能要求给付利息,但在逾期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出借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