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可以告男方什么罪?

我未婚先孕了,男方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顾,我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可又不太清楚在这种未婚怀孕的情况下,能不能告男方犯罪,如果能的话可以告他什么罪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未婚怀孕的情况下,能否告男方犯罪以及具体告什么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一般的未婚怀孕情况,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这通常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并不构成犯罪。因为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性行为,这是一种民事行为,并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


但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男方可能涉嫌犯罪。第一,如果男方在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时,违背女方的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方的行为就构成强奸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如果男方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被传染,那么男方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另外,虽然未婚怀孕在多数情况下不涉及犯罪,但女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向男方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是说,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