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立的字据是否有效?

我家孩子今年15岁,他背着我们给别人立了个字据,承诺帮对方做一件事。我想知道他这种未成年人立的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力啊,需不需要我们家长来承担相应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未成年人立的字据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而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判断,要依据其民事行为能力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立的字据,由于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立的字据通常是无效的。这是因为他们年龄尚小,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无法真正理解字据所代表的含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对于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所立字据是纯获利益的,比如接受赠与等,这种情况下字据是有效的。如果字据内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例如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在购买文具时立下的简单字据,一般也认为是有效的。但如果字据内容涉及的事项较为复杂,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所能理解的范围,比如涉及大额金钱交易、重大财产处分等,那么这个字据效力待定。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才会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那么该字据就无效。


此外,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立的字据,只要是在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当判断未成年人所立字据是否有效时,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以及字据的具体内容等因素。同时,法定代理人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相关字据进行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