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结果对方违约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想知道在这种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具体的承担方式都有啥,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几种方式。


继续履行,这指的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想卖房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例如在买卖合同中,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即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在租赁合同中,房东提前解约,租客因此产生的搬家费用、寻找新住所期间的额外支出等,都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定金责任,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