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我写了一本书,听说著作权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不太清楚人身权利具体包含什么,想了解一下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到底有哪些,这些权利对我有什么用,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作者基于作品所享有的与自身人格、名誉等密切相关的权利,这类权利通常是不能转让、继承的。


首先是发表权。发表权指的是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比如一位作家写好了一部小说,他可以选择马上把小说出版发行,让大家都能看到,这就是行使发表权将作品公之于众;他也可以选择先把小说藏起来,不对外公开,这也是在行使发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旦作品被公之于众,发表权就已经行使完毕,不能再重复行使。


其次是署名权。署名权是作者表明自己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可以决定在作品上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不署名。比如鲁迅就是周树人的笔名,他在自己的作品上署“鲁迅”这个名字,这就是在行使署名权。他人不能擅自更改作者的署名,否则就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再次是修改权。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例如画家画了一幅画,之后他觉得这幅画某些地方不太满意,他就有权对这幅画进行修改。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修改权的行使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作者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可能需要取得原件所有人的同意。


最后是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意味着他人不能随意改动作品的内容和表达的原意,以免破坏作品的完整性和作者的声誉。比如有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者的小说进行恶意改编,改变了小说的主题和情节,让作品的原意被歪曲,这就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这些人身权利都给予了明确的保护,作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