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条债权人和担保人都还不起钱会怎么样?
当民间借条中的债权人和担保人都还不起钱时,这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后果,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债权人角度来看,这里的债权人通常指的是出借人,也就是把钱借出去的人。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其合法权益可能暂时无法得到完全实现,但债权人依然拥有合法的债权。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以借条等相关证据为依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债务人与担保人。
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其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债务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债务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例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可能会被限制高消 费,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
对于担保人来说,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可能也会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若发现担保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担保人也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与债务人相似的限制。
在执行阶段,如果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债权消灭,一旦发现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总的来说,当民间借条债权人和担保人都还不起钱时,各方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债权人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而债务人和担保人则要面对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