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新安全法124条是什么内容?

我开了一家小餐馆,最近听说新的食品安全法有不少变化。我想了解一下食品新安全法第124条具体规定了什么,因为日常经营中食品安全很重要,我担心会不小心违反相关规定,所以想清楚知道这一条的内容。
张凯执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主要规定了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


首先,我们看这一条所列举的违法行为。其中包括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等多种情况。这些行为都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一般情况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这一条款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同时,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