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什么叫家暴,如何界定?
我在家里经常受到家人的言语攻击和轻微的肢体冲突,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家暴。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家暴的定义是什么,又该如何界定这种行为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家暴这个问题上,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它在法律上的定义。家庭暴力,通俗来讲,就是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给出的定义。这个定义涵盖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不只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明显的身体暴力,像言语上的谩骂、恐吓等精神层面的侵害也被包含在内。
接下来谈谈如何界定家暴。从行为主体来看,必须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行为。这里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比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在行为方式上,如刚才所说,有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身体暴力比较容易判断,像殴打导致受伤、捆绑限制行动自由等。而精神暴力相对来说就不太容易察觉,比如长期的谩骂、侮辱人格、威胁恐吓等,这些行为对受害者的精神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判断家暴还需要考虑行为的连续性和严重性。偶尔的争吵、小冲突一般不能认定为家暴,只有当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持续性、经常性,并且对受害者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损害时,才会被认定为家暴。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辱骂,导致对方长期处于精神压抑、恐惧的状态,这就可能构成家暴。
如果遇到疑似家暴的情况,受害者可以通过报警、去医院验伤、寻求居委会等组织的帮助等方式,来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