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是不是遇到医疗事故了,但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想知道在法律上,医疗事故具体指的是什么,有什么判断标准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这里面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首先,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就是像医院、诊所这类经过合法登记,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其次,要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这些规定涵盖了从国家制定的法律,比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到行业内部的操作规范等。比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手术前的检查,或者护士拿错了药,这些都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再者,主观上是存在过失的。过失和故意不同,故意是明知道会有不好的结果还去做,而过失是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了不良后果。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这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像残疾、功能障碍等,也可能是精神上的痛苦。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判断一起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严格按照这个法律定义和相关要素来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