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归属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比较担心财产分割的问题。不知道离婚后财产归属要经过哪些步骤,也不清楚该怎么操作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步骤。
张凯执业律师

离婚后财产归属通常包含以下三个步骤,下面为您详细解读。第一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结婚后夫妻双方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第二步:协商分割财产。在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对家庭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平等地讨论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商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具体需求。第三步: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女方的权益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方等因素。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此外,对于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会依法予以保护。总之,离婚后财产归属的这三个步骤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逻辑顺序的,无论是自行协商还是通过法院判决,都是为了公平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