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60天还是90天该怎么办?
我和伴侣之前去申请了离婚,也度过了离婚冷静期,但因为一些事儿耽搁了,现在冷静期过了60天,甚至可能到90天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离婚流程,是要重新申请吗,还是有其他办法?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的离婚程序中,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两个30天加起来一共60天。如果过了这60天,比如到了90天,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申请流程。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然后重新开始计算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再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另外,如果不想走协议离婚程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