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他爸正在闹离婚,现在特别纠结孩子的问题,不知道离婚后孩子到底该怎么办。是会跟爸爸还是跟我生活?抚养费又该怎么算?以后孩子的教育、成长等方面的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安排主要涉及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探望权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抚养权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这个阶段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照顾。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其次是抚养费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后是探望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保障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孩子保持联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