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当天签了不想租了该怎么办?

我今天刚签了租房合同,但是现在突然不想租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要承担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该怎么和房东说,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您签了租房合同当天就不想租了,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属于您单方面想要解除合同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首先,我们要明白合同的性质。租房合同是您和房东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旦签订,双方都要按照合同里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突然不想租了,就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房东是有权利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般来说,合同里会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常见的就是您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是在合同中提前约定好的,可能是一个固定的金额,也可能是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来计算。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房东也可以要求您赔偿他因为您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比如,房东为了把房子租给您,可能推掉了其他租客,或者为了让您入住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产生了费用,这些都可以算作实际损失。


当您决定不租了,最好第一时间和房东坦诚地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如果房东比较通情达理,也许会同意和您协商解决,减少您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您可以和房东商量,帮忙一起寻找新的租客,以减少房东的损失。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房东可能会适当降低对您的违约要求。


要是和房东协商不成,房东坚持按照合同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而您又觉得不合理,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专业的机构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您需要承担的责任。不过,走法律途径会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所以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