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家里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了,我们现在都很着急,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也不清楚在这个阶段我们家属能做什么,嫌疑人又会面临怎样的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后续的具体步骤和应对方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当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接下来通常会按照以下的流程和步骤进行。


首先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逮捕嫌疑人后,会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这是对侦查羁押期限的基本要求。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在这个阶段,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家属可以及时为嫌疑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然后是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是审判阶段。如果案件被提起公诉,就会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不同的审判程序,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以适应不同案件的需要。如果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