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死亡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没签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有个同事工作时意外死亡了,因为没签合同,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事儿。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工伤死亡的认定、赔偿等该怎么解决,我们应该走什么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当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却出现工伤死亡的情况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依据来处理。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存在。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


接着是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就涉及到赔偿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若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赔偿费用就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总之,在单位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死亡的情况下,劳动者及其近亲属要积极收集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和索赔,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