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费不给该怎么办?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对方需要支付扶养费,但最近几个月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我找他沟通,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现在很发愁,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让他按时给扶养费,想了解下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当遇到扶养费不给的情况时,您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扶养费的概念。扶养费是指一定亲属之间,一方对不能维持生活的另一方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所支付的费用,通常在离婚等情况下涉及到对子女或者配偶的扶养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扶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当一方不履行支付扶养费时,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其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求其按照协议支付扶养费。若协商不成,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扶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对扶养费的问题作出了判决,而对方不履行判决支付扶养费,那么您无需再次起诉,可以直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扶养费能 够得到支付,保障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