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老板不开离职证明且电话也不接该怎么办?
当遇到离职后老板不开离职证明且电话也不接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以及老板开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老板不开具离职证明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第一步,我们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再次向老板提出开具离职证明的要求。可以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向老板或公司邮寄一份《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函》,在函中明确说明自己已经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了离职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为自己开具离职证明,并限定一个合理的时间要求公司开具。同时,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名称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函》,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这可以作为我们已经向公司主张权利的证据。 如果书面要求后老板仍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部门。我们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能证明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已经离职的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登记表,详细说明老板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公司逾期不改正,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罚。 另外,我们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我们需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交接记录、《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函》、快递查询记录等,以证明我们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离职以及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事实。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仲裁过程中,我们要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并出示相关证据。如果仲裁委员会裁决老板应当为我们开具离职证明,而老板仍然不履行裁决,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由于老板不开具离职证明可能会给我们造成一定的损失,比如影响我们入职新单位,导致我们无法及时获得新的工作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我们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除了要求老板开具离职证明外,还可以主张因老板不开具离职证明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总之,面对老板不开离职证明且电话不接的情况,我们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