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

我正在和公司进行劳动仲裁,结果公司突然倒闭了。我很担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我的仲裁请求还能不能实现,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倒闭了,这是一个让劳动者颇为担忧的情况,但仍然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公司倒闭时,它通常会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最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等权益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是处于优先受偿地位的。


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倒闭,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要及时关注公司的清算情况。可以通过工商登记信息、公告等渠道了解公司是否已经进入清算程序,以及清算组的组成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清算程序。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债权,也就是将自己在劳动仲裁中的请求,如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清算组。同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来证明自己的债权金额。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公司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即使公司倒闭,劳动仲裁程序通常也不会因此而终止。仲裁庭会根据公司的清算情况,继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如果裁决结果对劳动者有利,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劳动者仍然可以在公司注销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的相关责任人主张权利。总之,在劳动仲裁期间公司倒闭,劳动者不必过于恐慌,通过合法途径,依然可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