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一直不判离婚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法院一直不判离。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生活中矛盾不断,感情早就破裂。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法院一直不判离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顺利离婚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一直不判离婚,首先我们需要理解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这可能是因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时,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这六个月期间,要积极收集新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比如,继续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像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等视听资料;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相关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另外,也可以尝试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这里说的有关组织可以是双方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夫妻之间的矛盾,如果调解成功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不用再通过诉讼离婚。但如果调解不成,还是要依靠法律途径解决。总之,再次起诉时,要以更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让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