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该怎么办?

我借给一个朋友一笔钱,有借条。但现在他突然去世了,我不知道这笔钱该向谁要。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债权是否还受法律保护,是找他的家人要,还是有其他办法来保障我的权益。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张凯执业律师

当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是一种财产权益,不会因为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


首先,要查看债务人是否留有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其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主张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意味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例如,债务人留下价值 50 万的房产和 20 万的存款,而债务是 60 万,那么继承人需要用这 70 万遗产来偿还 60 万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其次,如果债务人有保证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当债务人死亡时,债权人可以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另外,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最后,债权人在主张权利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总之,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债权的消灭,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