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抚养费却不让看小孩该怎么办?
当遇到给了抚养费却不让看小孩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首先,需要了解探视权的相关概念。探视权,也被叫做探望权,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依法享有的看望孩子以及与孩子进行相处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自然权利,并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所以,当支付了抚养费却被剥夺探视权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对方说明探视孩子对于孩子成长以及自己情感需求的重要性,尝试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争吵,以免让情况变得更糟。如果沟通协商没有效果,那么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比如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组织反映情况,这些组织通常会提供调解服务,协助双方解决矛盾。它们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双方进行劝说和引导,促使对方认识到保障探视权的重要性。要是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那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比如支付抚养费的凭证、双方关于探视问题沟通的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且对方存在阻碍探视的行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此外,如果对方的阻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精神损害,我们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赔偿。总之,当我们遇到给了抚养费却不让看小孩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同时,也要始终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尽量避免因为探视权的纠纷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