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后单位不给钱怎么办?

我之前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最后胜诉了。但现在裁决书都下来一段时间了,单位就是拖着不给钱。我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让他们把钱给我,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胜诉,但用人单位却拒不支付相应款项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清楚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这就为劳动者在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解决途径。


接下来,劳动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来说,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等内容。


在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的执行措施。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还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执行措施,迫使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另外,如果单位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仲裁胜诉但单位不给钱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及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单位的财产线索等信息,以便更好地实现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