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时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手续,结果发现身份证丢了。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没有身份证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也不清楚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才能完成离婚手续。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身份证是重要的身份凭证,但如果身份证丢失,也并非无法办理离婚。下面我们分别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详细说明。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当身份证丢失时,当事人可以先补办临时身份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当天或者在三日内就能领取到临时身份证,然后凭借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即使身份证丢失,也不影响启动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时,原告可持户口簿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到法院立案。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后续也需要补办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以便完成后续可能涉及的身份验证等程序。
总之,身份证丢失并不会成为办理离婚手续的阻碍,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办临时身份证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依法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