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伤者还在医院该怎么处理?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可我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等着对方来协商赔偿,还是我主动联系对方?后续的治疗费用该如何解决?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当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伤者还在医院,可按以下步骤和要点进行处理:


首先,明确事故认定书的作用。事故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它确定了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了解责任划分对于后续的处理至关重要,比如如果对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对方将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的赔偿责任。


接着,关于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若保险公司垫付后仍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伤者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要求其垫付剩余的费用。如果肇事方拒绝垫付,伤者可以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以便后续索赔。


然后,进行伤残鉴定。在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况,伤者可以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结果将作为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伤残鉴定需要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左右,但具体时间要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由专业的鉴定机构确定。


再就是协商赔偿事宜。伤者可以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应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


若协商不成,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伤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伤者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病历、伤残鉴定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伤者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诉讼,以免丧失胜诉权。


总之,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伤者还在医院的处理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伤者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