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内,公司突然说要辞退我,还说不出什么合理理由。我觉得很委屈,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能得到什么补偿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当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好比一场考试,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说明你没达到考试要求,才能把你淘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是关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如果公司无故辞退,也就是不符合上述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那么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是试用期,工作时间通常不满六个月,所以员工一般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二倍,也就是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的辞退行为不合法,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