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名下房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但我们有一套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现在不清楚这套房产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我们夫妻可以分割,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讨论孩子名下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个基本概念。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这套房产就属于孩子所有,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后,物权就已经转移到孩子身上了。孩子作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实际情况来看,夫妻双方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通常可以看作是对孩子的赠与。一旦赠与行为完成(即完成房产登记),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因为《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而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后,权利已经转移,所以不能轻易撤销赠与。


那么在离婚时,由于该房产属于孩子,夫妻双方是无权对其进行分割的。夫妻离婚分割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便在购房时,夫妻双方是实际的出资人,但只要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就不能因为离婚而主张分割该房产。


不过,虽然夫妻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房产,但要考虑到孩子未成年的情况。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保护和管理孩子财产的职责。但这种管理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不能随意处置孩子的房产。例如,不能未经孩子利益的考虑,就擅自将房产出售。如果监护人的行为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存在恶意串通,以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方式来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定存在这种非法情形,可能会对该房产的处置作出相应的判决。但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总之,孩子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应尊重孩子的财产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和监护职责妥善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