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和二审判决完全不一样该怎么办?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下来后我觉得还能接受。结果对方不服上诉,二审判决和一审完全不一样,这让我很懵。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是只能接受这个结果,还是有其他办法解决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一审和二审判决完全不一样时,首先我们要知道一审和二审是不同阶段的审判程序。一审是对案件的初次审理,而二审则是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后进行的再次审理。二审判决通常是终审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所以,二审判决与一审不同,可能是因为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况。


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也不是没有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但是,申请再审需要有法定的事由,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