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一方死亡单位返还的养老金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最近他去世了,他单位返还了一笔养老金。我不知道这笔钱该怎么处理,我也不清楚我有没有权利去争取一部分,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笔养老金应该怎么分配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养老金的性质。养老金是职工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按月领取的一种生活保障费用。当职工死亡后,单位返还的养老金通常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的本息等。
从法律层面来讲,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终结,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后,双方各自的财产独立。
对于离婚后一方死亡单位返还的养老金,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因为这是在离婚后发生的事情,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关。
这笔养老金的处理通常遵循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已经离婚,前妻或前夫不再具有配偶的身份,也就没有权利作为配偶继承这笔养老金。
如果死亡一方有遗嘱,那么养老金的分配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这笔养老金。
假如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那么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总之,离婚后一方死亡单位返还的养老金不会分配给已离 婚的配偶,而是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规则,由相应的继承人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