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后社保怎么办?
当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后,社保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虽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形成了一种类似于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比如,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报酬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接下来,说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后社保的处理办法。
如果是进入新单位就业,那么可以由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单位会在你入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为你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将你的社保关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之后由新单位继续为你缴纳社保。
要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另外,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总之,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后,社保的处理要根据个人的后续就业情况等因素来决定。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手续,以保障自己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