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伤情鉴定叫什么?
我最近遇到点事儿,涉及到受伤情况。我想知道公安那边做的伤情鉴定有特定的名称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怕弄错了耽误事儿,想了解下具体叫啥,好进一步处理后续事情。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公安伤情鉴定通常被称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和专业知识,对人体损伤的状况进行鉴别和判断,并给出损伤程度的评定。这种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关键的证据和依据。
在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于2013年8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它详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轻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一定破坏或功能受到一定障碍;轻微伤则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一般来说,在涉及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公安机关会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通常是具备法医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他们会根据伤者的病历、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等,结合对伤者的身体检查,综合判断损伤的程度。
比如在一些打架斗殴案件中,为了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需要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重伤,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较为严重的刑事处罚;如果是轻伤,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而轻微伤一般主要涉及民事赔偿和治安处罚。
总之,人体 损伤程度鉴定是公安工作中处理人身伤害案件的重要环节,它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处理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