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恋爱期间,对方以各种理由找我要钱,累计金额不少。我怀疑自己遭遇了恋爱诈骗,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达到什么条件可以去报警立案呢?
张凯执业律师

恋爱诈骗罪并不是刑法里单独规定的罪名,在恋爱过程中实施诈骗行为,一般以普通诈骗罪来定罪处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恋爱场景中,比如一方编造自己生病急需钱治疗、投资项目缺资金等虚假理由,让另一方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就可能构成诈骗。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此外,除了数额标准,还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如果只是恋爱期间正常的赠与或者借贷,没有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是不能以诈骗罪立案的。例如,双方明确是借款关系,有借条等相关凭证,就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