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保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我一直不太清楚城市社保的起始缴纳年份。我自己参加工作几年了,最近开始关注社保的相关问题,想知道城市社保最初是从哪一年开始可以缴纳的,这个起始年份对我了解社保的发展历程很重要,也有助于我更好地规划自己的社保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城市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发展历程经历了多个阶段,不同的保险种类开始缴纳的时间也存在差异。


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城市社保中较早开始实施的险种。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时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且企业要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这可以看作是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开端,开启了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先河。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推动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它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更多企业和职工开始参与到养老保险的缴纳中来。


医疗保险方面,1994年,国家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进行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江试点”。这次试点主要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责任和义务,这标志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的全面推开。


失业保险的发展也有其特定的历程。1986年,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建立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企业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待业保险费,用于保障职工在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等。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发展也随着时间不断推进。2003年,国务院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和规范。而生育保险,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推动了生育保险制度在企业中的实施。


综上所述,城市社保不同险种开始缴纳的时间有所不同,但总体上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最初的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到后来各项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和推广,我国的城市社保体系不断发展壮大,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了越来越全面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