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年开始实行认缴出资制度?

我开了家小公司,想了解下公司注册时的认缴出资制度是从哪年开始实行的,这对我公司后续运营中的资金安排和股权结构这些都挺重要的,所以想弄清楚具体时间,好参考当时的政策背景和后续变化。
张凯执业律师

认缴出资制度是公司注册登记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简单来说,认缴出资就是股东在注册公司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的出资额,而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在注册时就实际缴清全部资金。


我国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行认缴出资制度。这一改革依据的是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在此之前,公司注册实行的是实缴出资制度。实缴出资要求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在注册公司时,股东需要准备好全部的注册资本资金,并且要通过验资程序。


实行认缴出资制度后,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减轻了股东的资金压力,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状况,合理确定出资期限和金额。同时,公司章程中依然需要明确记载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仍需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股东未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认缴出资制度的实行,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它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创业创新和经济的繁荣。